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业热情,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学生团队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举办该竞赛校内选拔赛暨我校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根据以往国赛通知发布时间,预计2019年国赛通知在2019年3月下旬左右发布)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根据以往国赛通知发布时间,预计2019年国赛通知在2019年3月下旬左右发布)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为2018年新增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区和海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四、“留学生组”赛道
留学生组赛道为浙江省特色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成员中,中国籍学生不超过2人。根据往年比赛情况,本组项目可不参加校赛,直接进入省赛,并单独设奖。
五、大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报名阶段
下发竞赛参赛指南。由各学院把关择优选出本院参赛作品。各学院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设上限,鼓励多报,特别是创意性、创新性较强的作品以及创业性较强的毕业生实践类作品。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3日
2.报名方式:请各班级将有意报名参赛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于2019年1月3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72712782@qq.com(汇总表请以“班级+校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命名),意向参赛项目的参赛报名表(见附件二)和创业计划书于下学期开学初2019年3月5日前再上交(要求:一个项目的作品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放于同一个文件夹中,并以“负责人+项目名称”方式命名文件夹,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1272712782@qq.com)。
国赛和省赛通知公布后,如有最新参赛要求,将及时公布。
3.各参赛团队网上报名。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文件后,再根据通知要求,告知各参赛团队网上报名具体形式。
(二)评审、总结、表彰阶段
时间:2019年3-5月
1.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2.组织进行答辩或展示;
3.公布获奖名单。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组、一等奖4组、二等奖8组、三等奖若干,视竞赛参赛情况和结果,酌情调整。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2019中国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规范、精心组织安排,为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支持。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陈锦阳老师685717;创新创业联盟宇一帆同学672001;谭雄欢同学614207。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一:浙江海洋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二:浙江海洋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三: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主赛道评审规则
附件四: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评审规则
附件五: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留学生组项目评审要点(试用)
附件六: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
附件七: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项目名单
附件八: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名单
附件九: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名单
上一条:关于表彰浙江海洋大学60周年校庆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组织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组织我校学生报名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 “恩智浦杯”智能车竞赛浙江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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