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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6日 16:53 * 点击:[]

浙江海洋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基础上,以德为先,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复试工作,并设有纪委监督小组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根据相关要求、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2025年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按国家规定的各专业A类复试分数线执行。综合考虑相关要求、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我院各专业分数线。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比例为1:1.2;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实际生源进行复试。调剂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设置。

五、调剂考生选拔原则

1.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食品科学与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是指08大类专业、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含国内班和国际班)相同或相近专业是指09大类专业,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是指10大类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2.对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的考生,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

3.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含国内班和国际班)调剂:在符合以上调剂政策前提下,以本科专业与调入专业的相近度,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与调入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为:食品、生物、化学类。

4.药学专业调剂:在符合以上调剂政策前提下,以本科专业与调入专业的相近度,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与调入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为:药学、化学、生物类。

5.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专业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 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7.在初试分数相同条件下,按考研英语成绩择优。

8. 以上各学位点,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

六、复试过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一志愿复试时间:4月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复试时间:根据国家调剂系统4月8日开放后安排。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加强资格审查,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复试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5.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外语测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时间5分钟左右。

(四)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方式完成。

(五)综合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

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

2.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4.每位考生全程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5.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6.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七、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加强对录取数据的审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领导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

2.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3.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80-2554038

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80-2555085

九、其他

1.本办法自2025年3月26日起开始实施。

2.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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