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评选浙江海洋学院首届校园文化品牌的通知

2014年12月10日 15:09  点击:[]

关于评选浙江海洋学院首届校园文化品牌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历史积淀、海洋特色明显、传播力和影响力较强的校园文化精品,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的成长成才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海洋学院首届校园文化品牌评比活动,重点遴选10项校级校园文化品牌建设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文化品牌评选的指导思想

校园文化品牌评选旨在遴选一批能积淀浙江海洋学院历史文化,体现浙江海洋学院海洋办学特色,内涵丰富、品位高雅,具有示范性、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校园文化品牌建设项目。通过长期的、有计划的管理与建设,逐步建立具有大学人文精神和海洋文化特质、具备一定的传承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校园文化品牌,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育人功能。 

二、校园文化品牌评选范围

校院两级的校园文化活动或载体(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三、校园文化品牌项目评选的组织与实施

1.成立校园文化品牌项目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校外专家组成。 

2.评审工作小组在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3.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受理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校园文化项目进行评审; 

4.对获得首批10家校园文化品牌的单位,学校向所在学院或部门颁发牌、证,并对该文化品牌建设予以专项经费资助。 

5.校园文化品牌项目每3年进行一轮评选并进行资助,同一项目可连续参评。 

四、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的评选条件

1.内涵丰富、主题鲜明。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主题、目标和意义明确,能够结合学校办学精神,体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特色明显、示范作用 

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能充分展示学校、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发挥育人功能,通过文化活动平台,激发师生员工成才和发展的需求。具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 

3.具备较好的品牌效应 

逐步形成文化品牌活动的名称、标识、符号、概念、内容、风格等形象识别元素,形成品牌传播力。项目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4.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 

项目实施已经连续三年或以上,历年的活动资料(文字、影像、获奖情况等)保存完整。 

5.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不断结合时代精神与元素,在继承品牌文化活动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能注重可持续发展,对未来3年该品牌项目的发展建设有清晰的规划。 

五、校园文化品牌的评选程序

1.申请:各学院各单位向评审工作小组提交评审材料申报,学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可参与申报,每单位限申报3项; 

2.初评: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初评,确定初选结果,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3.召开评审答辩会: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由评审专家组拟定(专家组成员另行确定)列入校园文化品牌建设的项目,并报学校审核通过。 

六、材料要求

1.申报表(见附件); 

2.文字材料:3000字到5000字,内容包括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与取得的经验等;文字材料一式5份。 

3.图片、音像、媒体报道等辅助材料请以附件的形式统一报送。 

七、进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1月30日前 

各单位组织递交申报材料。 

12月5—15日 

评审工作小组初评选出若干项候选文化品牌并公示。 

12月30日前 

召开校园文化品牌评审会,入选单位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由评审专家组拟定10项校园文化品牌,并报学校审核通过。 

 

八、其他事项

申报表、文字材料和辅助材料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16室),文字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宣传部陈位权OA邮箱。 

联系人:陈位权电话:668012(内线)668802(虚拟网)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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