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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2014年05月19日 00:00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中青联发[2014]12号文件《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两项计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和兵团以及其他招募省和我省部分欠发达县(市、区)基层从事为期一至三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 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 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日。报名学生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或东方青年网(http://www.oy.net.cn/zyfw/)查看有关情况,并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只需填写书面报名表(附件4)。2014年欠发达岗位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个市的欠发达农村基层。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2.交表。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填写书面报名表,填写后由分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29日上午11点前交学院分团委(海科楼144办公室),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需盖章),报名表电子版发至442577858@qq.com邮箱。联系人:俞晓雯,联系电话:632029。

(二)审核

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校项目办对申报人员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所有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将于7月份接受毕业证审核。  

(三)组织选拔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服务地紧缺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8)新疆、西部地区和省内欠发达地区生源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组织选拔

根据省项目办下达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校项目办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面试选拔。重点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志愿者。面试合格者签订《招募协议》。  

3.分配岗位

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公示合格的大学生中分配岗位,并将拟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和录取岗位制作电子表格上报省项目办。  

4.组织体检

6月上旬,由省项目办牵头,我校项目办具体落实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及时调换。  

5.结果公示

6月中旬,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内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最终录取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6.审定确认

6月下旬,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委托指示,发放《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14年“两项计划”志愿者资格确认后,“西部计划”志愿者将由全国项目办统保,险种另行通知。  

7.培训上岗

(1)7月中下旬,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参加培训。  

(2)8月上旬,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  

(3)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由服务地项目办适当调整。  

(4)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及时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四、 政策支持  

(一)生活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

(二)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且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四)转“村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期满当年的浙江生源本科、党员毕业生,(实际按照期满年限省委组织部对“两项计划”志愿者转村官的具体要求)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任选生源地或本省服务地的一个岗位报考,可简化选聘程序,直接通过考核方式予以聘用。聘用后,其志愿服务期视作在村(社区)工作年限。

(五)报考公务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六)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1.浙江海洋学院2014年“两项计划”工作行事历  

2.“两项计划”浙江省项目办致2014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  

3.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4.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5.大学生志愿服务“两项计划”体检标准  

6.2014年“两项计划”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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