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省里暂定测算标准(有变动另行告知),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为4500元/学年/生,二档为2700元/学年/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名额分配:依据各班级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年申请一次,实行等额资助。
(二)工作程序
1.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表格不能随意增添相关内容,签名处务必手写。
2.各班级应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汇总后统一上交至学院学工办。
3.学院审核后,提出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工办反映。
(三)报送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电子材料发至784764653@qq.com邮箱,纸质材料交至海科楼219王琳玲老师办公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根据所分配的名额认真开展申报和审核工作。
2.各班长务必将此文件通知到相关同学,使大家都能了解、关注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
3.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中的其中一项者,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2019年10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诺胜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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