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励志之星”评选通知

2020年05月25日 14:03  点击:[]

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弘扬坚持不懈、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践行“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感恩于心,励志于行”为主题的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励志之星”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1.浙江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须经过学校认定的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精神上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

4.在专业学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励志作用鲜明者优先。

二、评选流程

(一)推选环节

各班级要广泛做好宣传工作,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组织推选工作。原则上每个学院需推荐2-3名优秀励志学生代表,如有事迹特别突出者,可推荐3名以上。

有意向申报同学于5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将候选人的个人电子材料(1000字的个人事迹和相关支撑材料)及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发至金明月邮箱2448425815@qq.com。

(二)初评环节

参评选手通过讲述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励志故事,向评委展示自己的励志精神。每位参评者限时3-5分钟,评委结合参评选手的现场表现以及个人事迹材料给予打分,所得分数即为初评成绩,最后取10名进入复评。

初评时间定于6月4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评环节

经过初评产生的10名“励志之星”候选人将参加最后的评选大会,每位选手需制作带背景音乐的PPT,并结合PPT做限时5分钟的演讲。复评环节设置线上、线下两个会场,选手及评委于线下演讲、打分,观众线上观看。复评成绩由现场评委(80%)和每个学院推荐的2名线上大众评审(20%)打分构成,最终产生3名“励志之星”,其余7名选手获入围奖。

复评时间暂定6月11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奖励表彰

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获奖同学的优秀励志事迹还将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宣传,切实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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