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我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见《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浙海院发〔2011〕9号)。
二、评选比例
各班优秀毕业生按班级总数的15%推荐,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按4%推荐。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各班级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学院审核和集体讨论后,提出建议人选,公示后报学生处。
四、评选时间
各班级请于1月22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汇总表报学院学工办王琳玲老师邮箱122690861@qq.com。
食品与医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校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王成海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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