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过学生处、计财处与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定海支行的协商沟通,决定启动2015年在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保证贷款工作的顺利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程序到位,申报同学先到学工办王琳玲老师这里登记,所有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执行。
2.把关严格,有关材料要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避免出现材料不符的现象。
3.严控时间,要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截止时间及时报送有关材料,避免出现拖沓现象。
4.不重复原则,同时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得再申请此贷款。
食医学院学工办
上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食品与医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