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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6日 09:20  点击:[]

各班级: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2019学年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为4000元/学年/生,二档为2500元/学年/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名额分配:依据各班级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3。

、工作要求

(一)申请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年申请一次。

(二)工作程序

1.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表格不能涂改或增添相关内容

2.各班级应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汇总后统一上交至学院学工办。

3.学院审核后,提出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工办反映。

(三)报送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电子材料发至784764653@qq.com邮箱,纸质材料交至海科楼219王琳玲老师办公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

六、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根据所分配的名额认真开展申报和审核工作。

2.各班长务必将此文件通知到相关同学,使大家都能了解、关注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

3.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中的其中一项者,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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