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

食品与医药学院关于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08日 00:00  点击:[]

各班级:  

我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见《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浙海院发〔2011〕9号)。  

二、评选比例

各班优秀毕业生按班级总数的15%推荐,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按4%推荐。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各班级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学院审核和集体讨论后,提出建议人选,公示后报学生处;  

四、评选时间

各班级请于12月1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汇总表报学院学工办王琳玲老师处(书面稿+电子稿)。  

附件1:《优秀毕业生预评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点击下载此文件

食品与医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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