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我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见《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浙海院发〔2011〕9号)。
二、评选比例
各班优秀毕业生按班级总数的15%推荐,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按4%推荐。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各班级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学院审核和集体讨论后,提出建议人选,公示后报学生处;
四、评选时间
各班级请于12月1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汇总表报学院学工办王琳玲老师处(书面稿+电子稿)。
附件1:《优秀毕业生预评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点击下载此文件
食品与医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食品与医药学院2014年本科生“东海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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