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校关于2014~2015学年评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依据
各类评优按照《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等有关制度执行。
三、评选名额
1.各班级评优指标按班级人数与学校奖项类别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表)。
2.若上一等级奖项评比不足,指标可下移至下一个等级的奖项。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成立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委会干部、团支部干部以及1-2名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任组长。
2.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评定,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教室和学生寝室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海院党发〔2012〕13号)的相关要求,将学生的寝室卫生、言行表现纳入所在班级和学生个人评价体系,与学生各类评奖评优相挂钩。
4.凡至2015年9月20日止未交清历年学杂费(本学年获准的缓交学费申请除外)、学籍已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关于交流,赴省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是有评奖评优资格的,赴境外交流的没有。
5.今年采用数字化评优,各类奖项将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上直接评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和评定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表:
食品与医药学院2014-2015学年各班级各类奖项初步分配表
班级
总
人
数
三
好
生
优干
一
等
奖
二等奖
单
项
先进
班集体
文明
寝室
备
注
A13制药
35
1
3
2
5
A13药学
34
A13食工
41
6
A13食安
37
A12药学1
A12药学2
32
A12食工
36
A12食安
A14制药
38
A14食工1
40
A14食工2
39
以上小计
403
11
33
20
28
61
注:各类奖项比例为:三好学生占3%,优秀学生干部8%,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7%,三等奖占15%,单项奖占15%,先进班集体为班级数的10%,文明寝室为寝室数的5%。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可再增加一个名额。
食品与医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食品与医药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杨詠曼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食品与医药学院关于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