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组织评选2017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评选工作以个人申报为基础,经班级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会讨论,最终推选A14食安班陈美玉、A15药学1班陈琳雅两位同学为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如对学院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13前与学院学工办王琳玲老师反映。联系电话:660008。公示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3日。
食品与医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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