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7-2018学年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为4000元/学年/生,二档为2500元/学年/生。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名额分配:
各班级具体名额见附件3。
五、相关要求
(一)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学生个人申请表必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不能涂改或增添相关内容。
(二)报送材料
1.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的书面稿。(备注:个人申请时间填写统一在10月9日至13日期间)
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的电子稿。
电子稿和纸质稿都交给史青青(电话:681325,邮箱825539778@qq.com。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
六、注意事项
1.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根据所分配的名额认真开展申报和审核工作。
2.各班级务必将此文件通知到相关学生,使大家都能了解、关注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
3.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中的其中一项者,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食品与医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9日
上一条:浙江海洋大学2018年“励志之星”评选方案 下一条:关于2017-2018学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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