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校关于2013~2014学年评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依据
1.各类评优按照《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等有关制度执行。
2.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采用绩点评估方法来评估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的,以平均学分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关于学习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的转换关系具体见《浙江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海院发〔2010〕43号)。
三、评选名额
1.各班级评优指标按班级人数与学校奖项类别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表)。
2.若上一等级奖项评比不足,指标可下移至下一个等级的奖项。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成立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委会干部、团支部干部以及1-2名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任组长。
2.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评定,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各类评优必须考虑学生个体和群体在宿舍的综合表现,评优材料要提交班主任审核,然后上报学院。
4.凡至2014年9月27日止未交清历年学杂费(本学年获准的缓交学费申请除外)、学籍已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
5.各班级应于10月23日前把评优材料(奖学金评审汇总表:电子稿和书面稿;其它各类表格:书面稿即可)报至海科楼144王老师办公室。
附表:食品与医药学院2013~2014学年各班级各类奖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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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医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表:
食品与医药学院2013-2014学年各班级各类奖项初步分配表
班级
总
人
数
三
好
生
优干
一
等
奖
二等奖
单
项
先进
班集体
文明
寝室
备
注
A13制药
38
1
4
2
6
A13药学
37
5
A13食工1
39
3
A13食工2
41
A12药学1
35
A12药学2
32
A12食工
36
A12食安
A11药学
42
A11食工
40
A11食安
A11护理
33
以上小计
449
13
45
22
31
67
注:各类奖项比例为:三好学生占3%,优秀学生干部10%,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7%,三等奖占15%,单项奖占15%,先进班集体为班级数的10%,文明寝室为寝室数的5%。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可再增加一个名额。
上一条:食品与医药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王成海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食品与医药学院关于组织评选2013年东海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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