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诺胜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印发“诺胜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海大学生〔201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
根据“诺胜助学金”评选条件,在对2016级、2017级以及2018级在校学生的生源地分布状况,以及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进行统计的基础上,对各学院的候选人推荐名额作了分配(详见附件1)。
二、上报要求
1.各班级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同学参与评比,届时学院将择优推荐1人参与学校评选。
2.申报同学请在5月28日前将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稿)上交至学院学工办(纸质材料交海科楼219,电子材料发徐欣怡邮箱609236634@qq.com)。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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